工作職責:
(一)公文管理
1. 負責集團公司行政公文的起草、審核、印發和歸檔等工作。
2. 負責接收各類外來行政文件,并做好文件的登記、簽批、流轉、督辦、答復、歸檔等工作。
3. 負責集團公司印章及主要負責人印鑒的保管使用,做好各行政單位印章的刻制、發放、啟用及回收等管理工作。
4. 對外開具介紹信。
5. 集團公司大事記。
(二)信訪接待
6. 協調安排上級領導、兄弟單位等來訪公務接待工作。
7. 負責上訪群眾的接待工作。
(三)會務工作
8. 負責做好集團公司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等會議收集議題、會議材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等工作。
9. 負責綜合性會議的會議室安排、會議室布置、會議通知、會議協調等工作。
(四)行政工作
10. 負責集團公司因公出訪出國。
11. 負責組織集團公司獻血工作。
12. 負責集團公司計劃生育工作。
13. 協調完成集團公司對口幫扶工作。
14. 負責集團公司政務公開工作。
15. 負責集團公司人事(工人)、文書、科技、財務等檔案管理工作。
16. 負責集團公司機關節假日值班安排工作,匯總上報各單位節假日值班值宿情況。
17. 負責協助領導做好各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
(五)后勤保障(總務)
18. 負責集團公司勞保用品的購置和發放。
19. 負責集團公司防暑降溫物品的購置和發放。
20. 負責集團公司辦公電腦購置、維修和調配。
21. 負責集團公司行政類報紙訂閱。
22. 負責集團公司職工工裝換發。
23. 負責集團公司辦公桌椅、辦公設備、食堂設備等固定資產的計劃、購置、審核和報廢工作。
24. 負責集團公司統一印制的印刷品及集團機關的各類印刷品。
25. 負責集團機關食堂管理。
26. 負責集團機關物業管理。
27. 負責集團機關公車管理。
28. 負責集團機關工資、車補、電話費發放。
29. 負責集團機關職工乘車費審核報銷。
30. 負責集團機關辦公用品及耗材管理。
(六)其它
31. 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提交、督辦及答復。
32. 承辦集團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職責:
(一)資產管理職責
1. 固定資產相關制度的制定、修訂工作。
2. 對所屬各單位固定資產購置、調撥、報廢手續的審核工作。
3. 集團公司報廢固定資產拍賣工作。
4. 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
5. 對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員的培訓宣傳工作。
6. 固定資產的驗收工作。
(二)股權管理
7. 負責集團公司及控股、參股企業的產權股權轉讓、資產經營等工作。
8. 新設立公司的注冊;已有公司的注銷;新接收公司的改制等。
(三)產權管理
9. 負責集團公司的產權登記及土地、房屋等權屬的管理。
10. 負責集團公司房屋、土地證照辦理、變更工作。
11. 負責集團公司土地收儲、置換及房屋動遷等相關工作。
(四)績效考核工作
12. 負責制定集團公司經營目標責任制及經營目標考核辦法。
13. 定期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所屬單位的經營指標進行匯總、分析,為經營業績考評提供依據。
(五)法律工作
14. 負責集團公司合同審核、合同修改、合同授簽、合同查閱、合同存檔工作。
15. 負責集團公司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管工作。
16. 負責集團公司合同管理員的培訓工作。
17. 負責提供集團公司訴訟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勞動爭議仲裁、訴訟;其他經濟糾紛案件)的咨詢意見,辦理案件出庭代理手續及案件執行情況的監管工作。
18. 負責為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提供法律咨詢。
19. 負責集團公司的法治建設工作。
(六)綜合管理職責
21. 負責集團公司參加省、市企業管理進步成果評選的審核、申報工作。
22. 負責組織集團公司參加大連市企業聯合會開展一系列主題評選活動。
23. 負責集團公司年度企業管理信用承諾工作。
24. 負責集團公司信用信息申報工作。
25. 負責集團公司公司章程的修訂工作。
26. 負責集團公司工商登記、變更;經營證照的審驗工作。
27. 負責集團公司營業執照的保管及相關資料的存檔工作。
工作職責:
(一)制定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發展規劃
1. 負責組織制定集團公司人力資源方案、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等。
2. 負責落實和完善集團公司的勞動用工制度和勞動力調配。
3. 負責制定和掌握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各類人員編制,核定工人和一般管理干部崗位的定崗定編定員。
(二)集團公司社會保險的審核、繳納
4. 負責社會保險的申報匯繳。
5. 負責保險繳費基數核準。
6. 負責保險報表匯總統計。
7. 負責保險成本統計與預算。
8. 負責保險年度審核。
(三)集團公司退休手續辦理、退休人員管理
9. 負責職工正常退休手續辦理。
10. 負責職工特繁退休手續的辦理。
11. 負責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四)集團公司工資、獎金的方案制定及審核匯總
12. 負責在職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審核。
13. 負責各種工資報表的計算與統計。
14. 負責按照集團績效考評小組核發的績效獎,匯總發放。
15. 負責未休帶薪假工資審核與發放。
16. 負責企業薪酬調查。
17. 負責工資成本統計與預算。
(五)集團公司住房公積金審核、匯繳
18.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申報匯繳。
19. 負責公積金繳費基數核準。
(六)集團公司招聘工作
20. 負責制訂集團公司年度招聘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集團公司人員變動和合同管理
21. 負責新錄用人員手續辦理。
22. 負責離職人員離職手續辦理。
23. 負責勞動合同變更、續簽審核。
24. 負責遺留檔案、原勞動人事臺帳等相關查詢。
(八)集團公司培訓工作
25. 負責制訂集團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26. 負責集團公司培訓工作監督及培訓材料、流程審核案審核及整理。
(九)集團公司一般干部管理
27. 負責配合黨委組織部做好人才儲備庫、企業各類人才的選拔工作。
28. 負責一般管理人員人事庫信息維護;一般干部日??己苏砉ぷ?;聘干手續辦理;核查員工學歷、職稱與書報費發放。
29. 負責專業技術資格報評;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確定。
30. 負責公有經濟企業人才統計。
(十)集團公司人事檔案審核
31. 負責新入職人員人事檔案審核。
32. 負責在職人員年齡、工齡等信息審核。
(十一)集團公司公交職工卡管理
33. 負責公交職工卡發放、掛失、補辦。
34. 負責配合集團機關服務管理部對職工卡違紀行為進行封卡、解封。
(十二)人力資源相關行政審批工作辦理
35. 負責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行政審批。
36. 負責年度模范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申報。
37. 負責企業年度勞動保障工作審核。
38. 負責集團公司集體合同修訂備案。
39. 負責殘疾人保障金匯總、審核、繳納。
工作職責:
(一)綜合計劃及預算編制
1. 由運營部門配合匯總收入預算。
2. 負責匯總成本預算。
3. 負責編制資金預算。
4. 負責確定考核收入成本目標。
(二)財務核算
5. 負責財務賬目核算、會計報表編制、成本規制口徑報表編制。
6. 負責資產核算。
7. 負責財務分析。
8. 負責年終決算。
9. 負責會計電算化管理。
10. 負責黨費財務賬目核算、黨費報表編制。
(三)財務數據統計
11. 負責向統計局上報統計數據。
12. 負責協調申報燃油、新能源補貼。
(四)資金管理
13. 負責資金籌措。
14. 負責資金劃撥。
15. 負責資金支付(財務不對費用發票做實質性審核,真實性和合理性由報銷人員的部門領導負責)。
(五)稅務管理
16. 負責稅收籌劃。
17. 負責納稅申報及繳納。
18. 負責發票審驗及開具。
(六)財務檔案管理(未歸檔部分)
19. 負責會計憑證、賬簿、報告紙質和電子檔案管理。
20. 負責納稅申報、銀行對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會計資料保管。
21. 負責會計檔案移交、保管、銷毀清冊管理。
22. 負責銀行開戶許可證保管。
23. 負責銀行印章保管。
工作職責:
(一)運營管理
1. 全面負責運營管理系統管理工作。
2. 集團公司運營管理系統傳達和宣傳集團公司的有關運營方針,組織制定規章制度。
3. 負責組織建立運營公司運營管理系統,制定相關制度,制定和批準部門的工作流程,并不斷完善。
(二)計劃管理
4. 根據集團公司的年度運營計劃和目標,制定、下達本系統的工作目標和工作計劃,經批準后實施,并跟蹤、監督和指導,確保既定目標的完成。
5. 定期做好運營系統經濟活動分析,掌握集團公司運營狀況,指導運營公司運營工作。
6. 根據審批的集團公司發展計劃,為系統分配、任用、培養和考核符合崗位要求的員工提供依據。
(三)運營指導
7. 負責集團運營監管中心管理。
8. 負責做好集團公司運營調度工作和站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管。
9. 負責做好集團停車場區和樞紐站的線路進駐安排。
10. 負責制定運營系統和運營公司的年度質量目標,經審批后組織實施,保障并不斷提高運營公司工作質量。
11. 負責根據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要求,負責大型活動車輛的組織調配及惡劣天氣、意外情況運營系統應急預案的編制與啟動。
(四)線網管理
12. 負責公交集團線網服務能力的整體評估與調整,做好線網優化工作。
13. 負責集團公司的線網規劃并按要求向主管部門申報線路站點、運營時間,專向調整申請并組織實施。
14. 負責協調運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關系,并與集團公司及其他職能部門建立良好的溝通與合作。
(五)輿情管理
15. 負責集團客服中心管理。
16. 負責與乘客、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建立良好的溝通關系。
17. 集團公司提供相關的專業咨詢、培訓和建議。
18. 負責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日常管理和體系文件管理。
19. 負責市人大、政協提案的辦理與跟蹤。
20. 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相關任務。
(六)服務管理
21. 負責按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城市客運服務工作的政策、法令和集團公司的要求,制定客運服務規定及標準,并結合綜合稽查部服務檢查結果考核各運營單位服務工作。
22. 負責制定駕駛員服務星級評定標準,并組織開展星級評定及樹立典型工作。
23. 負責制定車輛衛生管理制度和檢查標準,以及車輛為生的管理、監督。
24. 負責制定車輛設施管理標準。
(七)票務管理
25. 負責辦理票價相關事宜。
26. 負責制定各類票證使用規范。
27. 負責集團公司特殊票證的管理。
28. 負責車內票據的票樣和數量的審核。
(八)培訓教育
29. 負責制定集團運營、服務專業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30. 負責審核分公司年度運營、服務業務培訓計劃,組織運營管理相關人員,召開提高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會。
(九)集團運營監管中心職能
31. 負責全集團運營調度指揮監管,并指導二級中心的工作。
32. 負責審核分(子)公司運營線路行車作業計劃。
33. 負責收集城市主要道路交通狀況、天氣預報等信息,并及時將各類信息和工作要求傳達到二級單位。
34. 負責運營監管指揮中心與相關職能部門和各單位的信息傳遞工作。
35. 負責集團公司大型活動、惡劣天氣、系統故障等緊急狀況下的應急指揮。
36. 負責集團公司運營調度數據的監控、匯總、分析、考核,并向集團公司領導報送分析結果,服務于集團決策層。
37. 負責向運營單位推送、發布相關監控數據和考核情況。
38. 負責集團公司智能調度工作的開展并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10. 完成集團公司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工作職責:
(一)安全生產基礎管理
1. 負責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及安全生產例會,分析當月安全生產形勢,并部署下月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2. 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工作。
3. 負責每月安全生產各種數據報表統計上報工作。
(二)安全生產檢查與考核
4. 負責開展季度、專項、季節以及重大節日安全生產大檢查。
5. 負責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6. 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職業危害和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7. 負責監督檢查特殊作業人員的定期培訓教育開展情況。
8. 負責完成市安委辦、市國資委、市交通運輸局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狀的考核以及上級對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與應急管理
9. 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時制定修訂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0. 負責組織制定集團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11. 負責辨識適用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
(四)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12. 負責組織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持證培訓工作。
13. 組織參與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14. 負責結合集團公司典型事故案例,進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15. 負責組織或參與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五)消防安全
16. 負責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目標,并對消防安全責任狀組織考核。
17. 負責消防器材的統計、維保等監督管理工作。
18. 負責建立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檔案,并對實施情況監督檢查。
(六)交通安全
19. 負責交通事故的統計,協助指導各單位交通事故處理。
20. 負責車輛的保險、理賠統計工作。
21. 負責因交通事故方面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工作。
(七)工業安全
22. 負責 建立健全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3. 負責組織特殊作業人員的定期體檢、換證培訓和審驗工作。
24. 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統計和申報工作。
25. 負責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管理情況。
26. 負責年度塵毒噪點的檢測工作,負責防雷設施的檢測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八)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標準化
27. 負責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兩個體系運行工作。
28. 負責推進兩個系統的運行日常管理及日常檢查和考核,負責組織兩個體系的換證,年度審核工作。
(九)綜合治理和內保
29. 負責制定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工作要點,并負責各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狀的考核。
30. 負責完成市政法委、國資委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31. 負責集團公司重點人員的管理工作。
32. 負責集團公司反恐防范工作,并按照上級要求指導各單位開展工作。工作職責:
(一)制定經濟經濟定額
1. 負責制定車輛低級維護定額。
2. 負責制定車輛高級維護費用。
3. 負責制定各項能源消耗定額。
4. 負責制定非運營車輛維修費用、燃料定額。
(二)車輛購置、報廢、調動、審驗
5. 負責制定車輛年度購置、報廢計劃。
6. 負責新購置車輛交付時以及子、分公司之間運營車輛調整工作。
7. 負責監督車輛年審、報廢工作。
(三)設備管理
8. 負責制定機械生產設備年度報廢、購置、維修計劃。
9. 負責機械生產設備使用至報廢整個過程的監管。
(四)能源管理
10. 負責制定集團公司運營車輛能源管理規定、制度、考核指標和獎罰辦法并負責實施。
11. 負責建立健全運營車輛能源統計制度,定期報送能源報表,完成上級核定的能源定額指標。
12. 負責定期開展運營車輛節能競賽活動。
(五)輪胎管理
13. 負責制定集團公司運營車輛輪胎管理規定和制度,監管輪胎使用情況。
14. 負責定期召開運營車輛輪胎管理工作會議,總結推廣管理經驗。
(六)科技創新及新技術培訓
15. 負責集團公司科技創新工作。
16. 負責制定集團公司新技術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17. 負責對各單位技術培訓落實情況進行監管。
(七)各項監督檢查
18. 負責定期進行例行維護檢查;車輛尾氣治理。
19. 負責定期進行技術基礎工作、維修文明作業檢查。
(八)各項考核
20. 負責車輛能源消耗考核。
21. 負責機務指標考核(包括例行維護、車輛完好率、下線率、設備等)。
(九)車輛售后服務
22. 負責協調廠家,完成車輛質保工作。
(十)統計、內勤
23. 負責車輛檔案、車輛技術與質量統計、能源統計的各類報表。
24. 負責各類文件的存檔管理以及內勤等工作。工作職責:
(一)交通安全檢查
1. 負責路檢路查,查處所有違反“交通安全法”以及集團公司所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工業安全巡檢
2. 負責檢查場區內的規章制度,安全標牌、標識是否齊全。
3. 負責檢查廠區內的文明生產以及勞動護具的使用。停車場的車輛擺放及場區的衛生。
4. 負責特種設備的使用及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三)消防檢查
5. 負責對辦公區域、停車場、維修車間、各調度室等地消防器材進行檢查。
6. 負責對運營車輛消防、逃生器材進行檢查。
(四)綜合巡檢
7. 負責早出庫檢查:酒精檢測、駕駛員規范。
8. 負責夜間收車后檢查:車輛電源關閉和簽字檢查。
9. 負責特殊作業場所檢查:加氣站、加油站、充電樁設備及作業人員勞動護具檢查。
10. 負責對接款員日常工作的檢查。
(五)服務檢查
11. 負責車容車貌檢查、車輛設備衛生檢查、站牌站桿保潔。
12. 負責駕駛員服務規范檢查。
13. 負責對站務員日常工作的檢查。
14. 負責抽卡監控檢查。
15. 負責票務管理,控制內外漏現象的發生。
(六)勞動紀律檢查
16. 負責對集團公司夜間在崗人員進行檢查。
17. 負責對保安和值班人員上崗情況(包括值班記錄)進行檢查。
(七)協調對安全服務獎、維修質量獎進行監督考核,同時增加星級考核職責。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11. 完成集團公司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工作職責:
(一)項目管理
1. 負責集團公司的企業信息化項目總體規劃、設計。
2. 負責集團公司信息化系統的管理。
3. 負責集團公司的信息分析及數據管理工作。
4. 負責集團公司的智能信息化相關考核工作。
5. 負責集團公司企業信息化建設及管理標準的制定。
6. 負責集團公司企業信息化項目建設、總體架構設計及管理。
7. 負責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及保密機制。
(二)硬件管理
8. 負責集團公司智能車載設備的建設、管理、維護、使用培訓工作。
9. 負責集團公司車載的智能化相關設備的建設、管理、維護、使用培訓等工作。
10. 負責集團公司站臺及場站等的智能化設備、視頻監控設備的建設、管理、維護、使用培訓等工作。
(三)軟件管理
11. 負責集團公司軟件系統的管理、維護等工作。
12. 負責集團公司企業信息化項目的總體實施工作。
13. 負責集團公司信息化基礎數據的管理、備份和維護。
14. 負責集團各信息系統的數據安全管理。
15. 負責集團公司網站的建設、管理、維護。
16. 負責集團公司正版軟件的管理、使用等。
(四)網絡及機房管理
17. 負責集團公司的宣傳貫徹執行《網絡安全法》。
18. 負責集團公司網絡安全管理工作。
19. 負責集團公司網絡建設、管理、維護工作。
20. 負責集團公司數據中心機房建設、管理、維護工作。
21. 負責各子(分)公司機房建設、管理工作。
22. 負責集團公司信息化相關的辦公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
工作職責:
(一)組織集團公司經濟責任審計
1. 負責對集團公司經濟責任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履職情況進行評價;
2. 負責對集團公司經濟責任審計對象任職期間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
3. 負責對集團公司經濟責任審計對象進行總體評價;
4. 針對經濟責任審計情況提出審計意見或建議;
5. 向主管領導匯報經濟責任審計相關情況。
(二)組織集團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審計
6. 圍繞企業的中心工作,制定審計工作計劃;
7. 對集團公司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合規性和有效性進行現場審計;
8. 負責向被審單位征求意見;
9. 負責向主管領導匯報審計情況,推進集團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三)對集團公司所屬單位經營管理和效益情況開展專項審計
10. 負責根據集團公司所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審計目標和項目;
11. 負責運用內部審計工具和方法開展專項審計;
12. 負責對集團公司所屬單位經營管理的效果和效率進行評價。
(四)組織集團公司專項審計調查
13. 負責根據審計調查的具體內容,擬定審計調查通知;
14. 負責對與集團公司經濟活動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所屬單位、部門或個人進行調查;
15. 負責向主管領導匯報審計調查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五)內部審計整改工作
16. 負責建立內部審計整改臺賬;
17. 負責對內部審計整改臺賬進行集中和動態管理。
(六)其他審計工作
18. 負責內部審計資料檔案管理;
19.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工作職責:
(一)企業發展規劃
1. 負責研究公交行業發展相關政策、市場環境狀況,貫徹相關產業法規,對集團發展提出政策建議。
2. 負責研究分析集團經營現狀、業務結構及發展潛力,提出并引導實施發展項目建議。
3. 負責制定及滾動調整集團公司年度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4. 負責確定企業年度發展戰略、發展目標、發展舉措,參與提出各年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5. 負責與行業各研究組織及上級主管部門保持溝通,積極參加行業協會等組織的交流,并及時貫徹落實相關規劃工作項目。
6. 負責通過必要渠道搜集掌握各種規劃工作信息,并及時整理與管理,提供給領導決策。
7. 負責企業改革創新等工作。
(二)基建與房產維修計劃管理
8. 負責收集、匯總、分類整理集團公司各部門單位年度基建與房產維修需求的信息資料。
9. 負責組織制定基建與房產維修計劃,監督、評估實施情況。
10. 負責基建與房產維修計劃項目的審查、論證、報批、立項以及實施的監管工作。
11. 負責組織項目的核準、備案等手續的辦理。
12. 負責基建與房產維修項目的后評工作。
(三)對外經濟合作
13. 負責集團公司對外經濟合作業務。
(四)組織、擬定、完善各部門(室)、各單位工作職能
14. 負責根據企業的發展和實際經營情況,組織調研企業各項規劃工作的開展情況,以及對各單位開展專項調研工作,編寫調研報告,并提出改進實施方案,在集團決策層的指導下,實施改進方案。
15. 負責規劃、完善企業組織架構,組織、擬訂、完善各部門職能,優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五)綜合統計
16. 負責集團本部各部門經營統計分析報表的收集、匯總與分析。
17. 負責集團統計體系的建立、管理和完善工作。
18. 負責編制及報送集團定期及臨時統計報表,并完成各部門統計報表的收集工作。
19. 負責統計資料、報表臺賬的收集、歸檔和管理。
(六)招投標工作
20. 負責制定集團公司招投標管理相關文件。
21. 負責組織集團公司招投標工作。
22. 負責集團公司招投標文件的存檔工作。工作職責:
(一)組織黨委會議及活動
1. 負責集團黨委重要活動、黨委會、黨委擴大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及綜合文字工作。
2. 負責督辦集團直屬黨組織貫徹執行黨委決定事項;圍繞黨委各階段的中心任務開展好各項工作。
3. 負責根據黨委工作要求,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向黨委或黨委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黨委文件及印章管理
4. 負責集團公司黨委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決議、通知、通報、信函、簡報、黨委工作制度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5. 負責黨內文件傳閱和催辦;黨務方面的來信、來電、來訪接洽及處理工作。
6. 負責黨委印章、介紹信管理工作。
7. 負責黨內文件的編號、整理、清退、歸檔工作。
(三)武裝保衛工作
8. 負責建立健全預備役及復轉傷殘軍人及軍人家屬檔案,并按上級要求開展工作。
(四)其他工作
9. 負責黨務公開工作。
10. 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工作職責:
(一)組織黨委會議及活動
1. 負責集團黨委重要活動、黨委會、黨委擴大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及綜合文字工作。
2. 負責督辦集團直屬黨組織貫徹執行黨委決定事項;圍繞黨委各階段的中心任務開展好各項工作。
3. 負責根據黨委工作要求,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向黨委或黨委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黨委文件及印章管理
4. 負責集團公司黨委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決議、通知、通報、信函、簡報、黨委工作制度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5. 負責黨內文件傳閱和催辦;黨務方面的來信、來電、來訪接洽及處理工作。
6. 負責黨委印章、介紹信管理工作。
7. 負責黨內文件的編號、整理、清退、歸檔工作。
(三)武裝保衛工作
8. 負責建立健全預備役及復轉傷殘軍人及軍人家屬檔案,并按上級要求開展工作。
(四)其他工作
9. 負責黨務公開工作。
10. 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工作職責:
(一)思想建設工作及中心組學習工作
1. 負責集團公司黨委及各直屬黨組織黨的思想建設工作,組織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黨的思想理論及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相關文件精神。
2. 負責組織集團黨委中心組及直屬黨組織理論學習。
(二)統戰工作及意識形態工作
3. 負責集團公司統戰工作。
4. 負責集團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以及網絡意識形態相關工作。
5. 負責集團公司網絡輿情管理及網評員、通訊員、信息員隊伍建設工作、培訓教育工作。
(三)外部宣傳工作及企業文化建設工作
6. 負責集團公司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7. 負責企業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等工作。
(四)內部宣傳工作
8.負責《大連公交》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9. 負責集團公司內部官方網站日常管理工作。
10. 負責集團公司黨建微信工作平臺的管理工作。
11. 負責集團公司各基層單位黨建微信工作平臺的監督工作。
12. 負責全國公交雜志、市國資委網站等的信息報送工作。
13. 負責集團公司大型活動的影像資料拍攝保存工作。
(五)其他工作
14. 負責黨報黨刊的征訂及發放工作。
15. 完成上級黨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工作職責:
(一)集團公司紀委主要職責
1. 負責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全面促進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業。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深入開展黨的純潔性教育;加強日常廉潔教育;預防職務犯罪。
2. 負責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廉潔文化建設,進一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全方位開展廉潔風險防控點查找;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全面保障制度的執行。
3. 負責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制約,保證權力規范透明廉潔運行。加強民主監督工作,不斷完善監督員、職代會制度;加強專項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專項治理工作長效機制。
4. 負責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集團公司決策部署全面貫徹落實。加強對領導人員貫徹落實廉潔從業規定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年度重點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 負責加強違規違紀案件查處,切實發揮案件查處治本功能。加強案件查處工作;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加強信訪舉報工作。
6. 負責加強紀檢隊伍自身建設,提高紀檢干部整體工作水平。樹立集團公司紀檢干部良好形象;加強紀檢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培訓和學習交流。
7. 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二)集團公司監察室主要職責
8. 負責檢查監察對象在遵守、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9. 負責協助集團公司領導抓好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的廉政勤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督促、協調集團公司研究、制訂本單位治理腐敗的有效措施。
10. 負責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11. 負責受理監察對象不服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管轄范圍內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12. 負責監督檢查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工作人員廉政勤政狀況;負責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監察干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13. 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工作職責:
(一)組織建設
1. 負責基層工會組織建設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并對基層工會換屆進行工作指導;負責新會員的發展工作,發放會員證,建立和健全工會及會員檔案,辦理會員組織關系轉移手續和會員會籍管理,編制有關會員和工會組織狀況的報表。
2. 負責組織實施創建“3A五好”工會、建設職工之家活動的考核、評比工作;做好工會積極分子的年度評比工作。
3. 負責指導基層工會搞好工會干部的協管工作;負責工會干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二)民主管理
4. 負責指導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工作,維護職工民主政治權益;
5. 負責做好會員(代表)大會和職工(代表大會的會議有關準備工作。
6. 負責指導基層工會組織代表職工與企業方開展集體協商工作,維護職工勞動經濟權益。
(三)經濟技術發展
7. 負責參與研究、制定涉及職工利益的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的規劃和有關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的政策、法規等;負責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的調查處理。
8. 協助做好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貫徹勞動模范待遇、政策落實。
9. 根據各企業生產情況,發動職工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攻關、技術練兵、技術比武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10. 負責做好工會規范化建設及創建“職工創新工作室”、 “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等工作。
(四)宣教文體
11. 負責做好宣傳鼓動工作,充分開辟和利用宣傳陣地,組織開展群眾性文藝、體育活動。抓好各種興趣、愛好小組,豐富干部職工文化生活,培養工會積極分子,充分發揮他們的骨干作用。
12. 負責運用各種形式和宣傳陣地,對會員、職工進行“四有”教育,提高會員、職工的政治思想素質;負責勞動模范、先進職工典型事跡和工會工作的宣傳工作。
13. 負責配合黨的中心任務和階段性工作,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促進企業生產發展,提高工作效率。
14. 負責工會新聲網頁和微信公眾號的信息發布及維護。
(五)生活保障、財務
15.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工會財會工作的法規、政策,搞好工會經費收繳條款的宣傳,收好、管好、用好管好經費。
16. 負責深入開展結對幫困和聯系困難職工家庭活動,積極做好節假日和平時對困難職工“送溫暖“工作,協助做好困難職工的調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特困職工檔案,并隨時報上級工會備案。
17. 負責工會年度經費的預算、決算和工會經費的收繳、上解工作。
18. 負責職工醫療互助審核、申報工作。
(六)女職工工作
19. 負責針對女職工特點,開展女職工工作,認真聽取女職工意見,依法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20. 負責宣傳婦幼衛生,配合行政搞好計劃生育工作。
21. 負責引導女職工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技術素質。 8. 工會財務工作。工會經費的收繳與開支工作;工會資產的使用與管理工作;工會財務的預算與決算工作。
工作職責:
(一)開展青年思想政治教育
1. 負責協助集團公司黨委做好青年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帶領團員和青年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
2. 負責引導團員和青年學習革命前輩,繼承黨的優良傳統,發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樹立與企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新觀念。
(二)服務青年崗位成才
3. 負責圍繞中心工作,開展青年創新創效、爭創青年文明號、青年志愿者行動等符合青年和企業特點的活動,充分發揮團員青年的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為企業發展貢獻力量。
4. 負責反映團員與青年的思想和要求,維護團員青年權益,關心團員青年的學習、工作、生活和休息,開展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5. 負責發現和培養青年典型集體和優秀個人,做好選樹、表彰和宣傳工作,將優秀青年人才推薦到更重要的工作崗位。
(三)加強基層團組織建設
6. 負責指導集團基層團組織因地制宜開展工作,定期對其進行監督和考核,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團干部的選拔、使用和培訓工作。
7. 負責做好團員發展和管理工作,監督團員切實履行義務,按期收繳團費,及時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和入黨積極分子。
8. 完成上級團組織和集團公司黨委交辦的各項工作。您對我們的服務有意見和建議,請通過電話或留言方式反饋給我們,我們收到后會及時答復給您!